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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外经贸计财发[1997]第328号
颁布时间:1997-06-16
1997年6月16日 外经贸计财发[1997]第3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统计局,外经贸委(厅、局),外汇管理分局, 各经济特区外汇管理分局: 为了顺应世界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的趋势,满足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服务市场 开放和国际多、双边贸易谈判的迫切需要,适应国民经济核算的要求,加快编制提供 完整、准确的国际服务贸易基础数据已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国家统计局、外经贸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认真调查研究,就建立健全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途径和方法 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应遵循国际可比性、可操作性、经济性、渐进性 的原则。 (一)国际可比性。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在统计总体范围和指标口径上一定 要具备国际可比性,才能满足进行国际间服务贸易比较研究和开放谈判的需要。 (二)可操作性。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在具体的统计方法和程序上,一定要 适合国情,便于操作。即定义清晰,指标内涵和外延明确,便于计量和申报;调查问 卷设计的问题简明扼要,便于回答;信息传输渠道畅通,时限要求明确,便于追索与 核查。 (三)经济性。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统计渠道、统计队伍来采集国际服务贸易数 据。这样一方面有利于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可减轻企业负担, 提高调查问卷回收率和数据的准确性。 (四)渐进性。建立健全我国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要统一组织,迅速起步,先易 后难,先粗后细,逐步完善。 二、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基本构成 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国际收支统计(BOP)中的服 务贸易项目,以下简称为BOP服务统计;第二部分是外国附属机构(FAT)服务贸易统 计,以下简称FAT服务统计。FAT服务统计包括内向统计和外向统计(具体含义及说明 见附件)。 BOP服务统计和FAT服务统计互为补充,从不同侧面反映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全貌。 三、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基本做法 (一)BOP服务统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 五版的要求负责汇总编制,其中包括分国别和分省(区、市)统计。 (二)FAT服务统计(包括内向统计和外向统计),由国家统计局、外经贸部和 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照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的要求,参照有关发达国家的做法,结 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联合制定统计办法,尽早付诸实施。有关制定具体办法的工作正在 抓紧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建立健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组织有关 人员学习国际服务贸易方面的知识,为做好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几个基本概念 一、GATS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 GATS为45匠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in Services)的 英文缩写。该协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 范畴: (一)过境交付:一成员境内的服务提供者向另一成员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 如通过电讯、邮电或计算机联网等方式提供的视听、金融服务等。 (二)境外消费:一成员的消费者到另一成员境内消费服务提供者的服务,如旅 游、留学等。 (三)商业存在: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其在其它成员境内的经济实体提供服 务。具体是指外国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在本国经营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投资设立合资、 合作和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等。例如外国公司到中国开饭店,办律师事务所等。商业 存在是国际服务贸易活动中最主要的形式。 (四)自然人流动(又叫自然人存在):一成员的自然人在其它成员境内提供服 务,如境外务工等。 以上四种交易形式,都是国际服务贸易提供者的贸易行为。服务的消费方是服务 的进口方,服务的提供方是服务的出口方。各国服务的总出口便构成了国际服务贸易。 二、BOP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 BOP为国际收支平衡表(Balance of Payments)的英文缩写。各成员经济体均应 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编写的国际收支手册的统计口径和项目分类向其提交本 国(地区)的国际收支平衡表。 BOP中经常项目下的“服务”指的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服务交易。一成员的“居 民”通常被理解为在该成员境内居住满1年的自然人和设有营业场所并提供货物或服 务生产的企业法人。因此,BOP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主要是服务的跨境交易。 将BOP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与GATS的定义进行对比,可知后者把国际服务贸 易的定义由前者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跨境交易”的涵盖范围延扩到作为东道国居 民的“外国商业存在”同东道国其他居民之间的交易,即居民与居民之间的交易。 三、FAT统计 FAT是外国附属机构贸易(Foreign Affiliates Trade)的英文缩写。按国际公 认的标准,应将外国直接投资额占投资总额50%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列入外国附属 机构的范畴。FAT统计反映了外国附属机构在东道国的服务交易情况,包括与投资母 国之间的交易、与东道国居民之间的交易以及与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易。FAT分为内向 和外向两个方面。别国在东道目的附属机构的服务交易称为“内向FAT”,东道国在 别国的附属机构的服务交易称为“外向FAT”。为了满足GATS谈判对于这方面数据的 需要,有必要在按BOP口径采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同时,另行采集FAT统计数据。 四、BOP定义的服务和FAT之间的关系 如前所述,BOP定义的服务指的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跨境的服务交易,它不包 含作为居民的外国附属机构与当地居民之间相互提供的服务。因而,GATS定义的“商 业存在”这种服务方式难以被BOP统计所反映。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外国直接投资 的大量增加,通过“商业存在”提供的服务越来越重要,需要用合理的方式进行统计。 因此,FAT统计应运而生。BOP定义的服务与FAT统计之间虽互为补充,却不能简单相 加。原因在于:1.FAT统计与BOP统计的范围、内容和记录原则不同。2.FAT统计 与BOP统计的部分内容有重叠,两者相加会产生统计内容的重复。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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