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经贸法规
>
正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增补中小企业认证机构名单的通知
外经贸计财字[2001]403号
颁布时间:2001-08-14
2001年8月14日 外经贸计财字[2001]4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财政厅(局),各中央管 理的外经贸企业,各商会: 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外经贸部与财 政部于2001年6月1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以下简称《实施 细则》)。《实施细则础确指出,市场开拓资金要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并在附件6中公布了认证机 构名单,其中由中国进出口企业质量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或中国质量认 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认可的认证机构共34家。现根据国家质量监 督检验检疫总局新近确认和调整后的认证机构名录,将《实施细则》附件6中CNA B或CNACR认可的认证机构名单增列13家(附后)。今后凡属CNAB或CN ACR认可的机构,均属附件6认证机构名单之列,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CNAB或CNACR认可的认证机构增补名单 1、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 CQC) 2、浙江万泰认证中心(WIT) 3、深功I鹏程质量认证中心(SECS) 4、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质量认证中心(CCIC) 5、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VIT) 6、中国轻工质量认证中心( CCLQ) 7、航空质量认证中心( AQCC) 8、航天质量认证中心(CAQC) 9、北京外建质量认证中心(WJ QC) 10、北京埃尔维质量认证中心(EWC) 11、上海电子仪表质量审核所(FIQA) 12、电子行业质量体系认证委员会(CQEC) 13、中国质量管理协会质量保证中心( QAC) (5)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86号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3号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