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外经贸法规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0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0年第5号
颁布时间:2000-06-26
2000年6月26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0年第5号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2000]13号),保护生态环境和草原资源,防止采集发菜造成 沙漠化现象的扩大,自2000年7月1日起,禁止发菜(商品编号1212202 0.10和平共处2122020.90)出口。对违反本公告出口发菜的个人和企 业,将按照有关打击走私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上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暂停进口原产于韩的手持无线电话机和聚乙烯的公告
下一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解决暂停进口原产于韩国的手持无线电话机和聚乙烯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