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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汇综发[2003]113号
颁布时间:2003-08-25
2003年8月25日 汇综发[2003]11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 宁波市分局: 现将《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商贸发 [2003]254号)转发你们。请根据新调整的外经贸政策,注意做好相关的外 汇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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