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网站首页
最新法规
最新信息
国外财税
财会辅导
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税种专题
税收筹划
纳税辅导
在线咨询
税务法规
财政法规
财会法规
关税法规
地方法规
废止法规
经济法规
税收协定
涉税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技术法规
>
正文
科学技术部关于废止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文件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06]150号
颁布时间:2006-05-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下列有关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的文件予以废止:
原国家科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1998]171号);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1999]351号);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国科发政字[2000]255号)。
上一篇:
国防科工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军工、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
科学技术部、总装备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会员登录
注册卫税科技账号
丨
修改密码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
010-8368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