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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 国家行政学院关于举办全国技术创新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国科发交字[1999]510号
颁布时间:1999-11-12
1999年11月12日 国科发交字[1999]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科委,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 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 《决定》)精神,配合国家部委有关技术创新政策的实施,科学技术部和国家行政学 院将于今年12月中旬在北京共同举办第一期全国技术创新高级研修班。 一、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主任; 2.地(市)级主管经济与科技工作的正副市长; 3.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副主任; 4.科技系统相关管理人员。 二、研修目的: 认清国内国际技术经济发展形势,深刻理解两个决定的精神和战略意图;学习了 解有关技术创新国际趋势和理论知识;宣传介绍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技术创新政策;了 解国内外典型区域、民营和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做法和经验。通过分析和研讨以开阔 眼界、启发思路,根据本区域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国家各项有利政策和措施,提高 学员营造良好的区域技术创新和企业改革与发展环境的能力。 三、主要研修内容(见附件一): 1.两个决定的主要精神、战略意图与核心内容; 2.我国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与技术创新的现状及趋势; 3.技术创新理论的基本知识; 4.国家有关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营造企 业创新环境的必要条件; 5.地区经济发展与营造技术创新环境的具体实践分析、操作方法与经验交流。 四、研修方式、时间和地点: 研修方式:同期班分为在国内和国外两个阶段,分别授课研讨和实地考察。 国内研修阶段的时间定于今年12月13日至16日,为期4天。地点在国家行 政学院(北京)。结业后由科学技术部和国家行政学院共同颁发结业证书。报名截止时 间:11月30日。 学员在完成国内阶段的研修后,根据各自情况报名参加国外研修(具体研修方案 随后通知)。国外研修阶段的时间暂定于明年4、5月间,为期21天。地点分别在美 国、日本和德国。结业后由国外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 具体研修费用与报名事项详见附件二。由于教学场所条件有限,各城市或地区限 二至三名人员参加。 为使研修内容更符合地方领导人员的需求,请所有得到本通知的单位填写《调查 问卷表》(见附件三)并及时回馈我们。 附:一、研修内容与日程安排(略) 二、研修费用与报名事项(略) 三、全国技术创新高级研修班调查问卷表(略) 四、全国技术创新高级研修班报名表(略) 五、国家行政学院路线图(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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