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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控制风险、从严查处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
证监发字[1995]63号
颁布时间:1995-05-18
1995年5月18日 证监发字[1995]63号 各试点期货交易所: 《关于暂停国债期货交易试点的紧急通知》(证监发字[1995]62号)发出后,大 量投机资金可能转入其他品种进行炒作。各试点期货交易所务必严格控制风险,防止 并从严查处违规行为,避免恶性事态发生,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在市场风险增大时,要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保证金比率; 2.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3.降低最大持仓限额; 4.限制会员单位开新仓,等等。 二、加强对持仓大户的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大户申报制度、每日结算制度、保 证金制度和强制平仓制度。 三、严格按照交易规则进行运作,严禁透支交易、借仓交易、联手交易。一旦发 现上述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处,取消会员资格。 四、密切注视市场动向,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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