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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4-02-17

     2004年2月17日 各地、州、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   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 文件和人事部考试中心有关通知精神,200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 于2004年6月进行,现将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土资源部人发 [2002]116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职业 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 目,符合免试条件只考两个科目的,则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为2004年6月26、27日,各科目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6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6月26日下午2:00——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7日上午9:00——11:00地籍调查   6月27日下午2:00——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中,《土地登 记代理实务》科目含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 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地籍 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科自备计算器(免套、无编辑储存功能)。   三、考试采取各地组织报名、全省统一安排的原则进行,考场统一安排在昆明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报名时须带身份 证、学历、职称证等有关资料,报名 表需经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学历、职称证复印件一并附在报名表后,以备资 格审查,同时交两张半寸同底免冠照片。   四、昆明地区报名时间为2004年3月1日至3月12日(星 期六、星期日照 常报名),报名地点为省人才市场培训部(昆明市武成商业步行街),昆明市人才市 场(昆明市气象路60号)。其他 地区的报名起始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截止时间 不能晚于3月20日,并于3月31日前将报名表报送我中心。   培训和教材事宜,考生可直接与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联系。联系人:俞鸿鹰 联 系电话:31160   五、报名费参照其他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即每人每科收取50元,各地按每 人20元留取,用于组织报名、发准考证、成绩通知等项开支,其余上缴我厅,用于 上交人事部考试中心;购买试卷,租用考场,阅卷等考务开支。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是首次开考,且文件下发较晚,时间要求紧, 各地要与有关业务部门互相配合,认真做好报名的组织工作,务必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附: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 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i地登记代 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 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 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   2002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 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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