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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财企[2003]26号
颁布时间:2003-09-25
2003年9月25日 湘财企[2003]26号 各市州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企业集团、总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 [2003]233号)转发给你们。对国有企业涉及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可以 核销所有者权益的资产损失,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中资产核销处置有 关问题的通知》(湘财权[2002]18号)处理,请一并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 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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