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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机关新提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市信访专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党办[2005]2号
颁布时间:2005-01-11
2005年1月11日 党办[2005]2号 当涂县、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直机关新提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市信访专员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直机关新提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市信访专员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意识,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化解矛盾 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参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新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担任省信访专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办发[2004]20号)精神,结合我市 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在市信访局设置信访专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工作部门和市纪 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新提任的副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 分期分批到市信访局担任市信访专员。 二、新提任副处级干部担任信访专员时间一般为半年左右,每批选派2-3人。 三、每批担任市信访专员的具体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市信访专员确定 后,市委组织部向其所在单位和市信访局下发任职通知。 四、市信访专员暂不参加新提任职务所在单位工作分工,专职从事信访专员工作。 上岗前先由市信访局集中培训,以学习了解信访工作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市信访专员任职期间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有关规定,按 照市信访局安排,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完成办信、接 待专访和协商处理信访案件任务。 六、市信访专员任职期满时,本人进行工作小结,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信访局进行 考核。 七、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新提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市信访专员期间工作纳入试用期 考核范围,时间计入任职试用期限。 八、新提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市信访专员期间,党员干部应当转临时党组织关系, 行政和工资关系不转,工资、福利等由任副处级职务所在单位负责,公务用车、差旅 费用、办公地点和办公用品等由市信访局负责。 九、新提任副处级干部担任市信访专员,是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 信访工作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十、县(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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