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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教科文财务管理工作综合考评试行办法
财教[2001]510号
颁布时间:2001-06-05
2001年6月5日 财教[2001]510号 为进一步提高教科文事业管理水平,完善预算合理、强化支出改革,提高财政资 金使用效益,推动教科文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教科文财务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对象为各市本级教科文财务管理机构。 二、考评内容 按照综合考评、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便于操作的原则,考评内容暂定下列几项: 1、基础工作。主要考评教科文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是否保证了教科文财政 财务职能的发挥,对教科文财政管理是否定岗定人,合理分工、责任明确,市本级财 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随政策变化不断更新完善,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 年终工作有总结,并于每年元月份报送。工作计划应包括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以及具体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应包括全区全年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办 法、预算执行及预算支出管理、部门财务管理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分析原因, 同时提出做好教科文财政财务工作的建议。 2、支出管理。主要考评市本级是否按省厅统一要求实行部门预算,细化支出项 目,加强预算执行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财务管理,促进事业发展,并提出相应的对 策及建议,按要求报送的有关报表材料(如教师工资统一发放报表)是否及时、准确, 是否有编报说明,质量是否符合省财政的要求。 3、专项资金管理。主要考评市本级对省下拨的专项资金(如中小学布局调整经 费、危房改造经费、文物保护经费等)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使用,并实施跟踪管理, 以及市对县里的管理情况的跟踪和检查落实情况。 4、其它工作。主要考评省厅布置的调研工作及其它各项临时性任务的如期完成 情况,市级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情况。 三、考评方式和办法 根据教科文财务管理工作的考评内容和特点,采取自评和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考 评每年进行一次,每年3月底前,各市财政局将自评报告送省财政厅。各市自评要做 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考评内容中涉及有关数据的应以预算及决算报表为依据; 涉及有关制度、方法、措施的,应附原件或复印件;自评报告要简明扼要,专项材料 应注意说明本市的工作特色。 省财政厅在认真分析各市上报的自评报告和专项材料的基础上,依据决算报表、 平时调查、专项资金使用、横向比较等多方面掌握的情况,对各市上报的材料进行全 面的考评,考评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按考评结果,确立教科文财务管 理机构年度工作先进单位。 四、奖励措施 对获奖的市,由省厅颁发奖励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其他 本办法自2001年起试行,请各市于2002年3月底前按本考评办法的要求 将上年度的综合考评自评报告报送省财政厅参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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