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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
财企[2001]239号
颁布时间:2001-03-16
2001年3月16日 财企[2001]239号 一、考评范围: 各地级市财政局,地级市以下级次的考评工作由各地财政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 行自定。 二、考评条件: (一)、有专人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日常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的时间、报表格式、参数完成年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 汇编工作,且编表说明、财务分析齐全; (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不存在信息严重失真 及虚假、瞒报和漏报行为; (四)、按时完成省里统一安排的各项工作,如联合年检、财政登记、财务报告 核查、专题调研等。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评资格,并视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 1、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2、报表报送不及时,影响全省汇编; 3、省厅统一布置的工作有一项未完成。 三、考评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50分) 1、各类任务分户数据软盘和汇总会计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和汇审(10分), 每类任务数据软盘和报表迟报送一天扣2分; 2、按照规定的各类任务分户数据格式和金额单位上报(10分),每类任务未 按规定的格式和金额单位上报扣2分; 3、各类任务分户数据按统一要求填报,数据准确、完整、表内表间勾稽关系正 确、合理(10分),每错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4、各类任务分户数据软盘上报前应进行检测无病毒(10分),每张软盘若带 病毒扣2分; 5、有编表说明和按规定要求分析上报的财务情况说明书(10分),财务情况 说明书分析内容缺一项扣1分。 (二)、其它财政财务管理事项(50分); 1、是否参与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5分),年检情况汇报材料(5分); 2、是否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5分),年度登记情况说明(5分); 3、是否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财务报告核查(5分),核查总结书面报告(5分); 4、是否完成省厅布置的外商投资企业专题调研任务(5分),书面调研报告 (5分); 5、是否完成省厅布置的其它工作(10分),未完成一项扣2分。 四、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由我厅统一组织,按统一的工作标准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打分采用百分 制,满分为100分,各项考评内容得分相加,为最后得分。按得分高低,择优评出 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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