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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的通知
财企[2001]18号
颁布时间:2001-01-05
2001年1月5日 财企[2001]18号 各市、行署财政局: 为了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工作,财政部在总结以往财政登记工作经验的基 础上,对登记资料作了部分修订,新增了一部分日常管理工作中所需项目。现将有关 情况通知如下: 1、从2001年起,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统一启用新的《外商投资企业财 政登记表》(见附件1),并同时统一启用长沙会友软件公司开发的《涉外财政信息 处理系统》。我厅以前发布的有关财政登记的其它规定不变。 2、变更和增加部分《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的内容(见附件2)。 3、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由我厅统一印制,财政登记证的正本和副本不变, 仍然沿用以前年度印发的正本和副本。 附件: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略) 2、新增和变更项目填写说明(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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