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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州市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市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设施规范》(试行)的通知 (穗文[1999]25号)
穗文[1999]25号
颁布时间:1999-08-17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涉密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广州市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设 施实施规范》(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对于实施 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委保密委员会反馈。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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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 (穗府[199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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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派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试点工作的通知 (穗府[1999]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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