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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际间卷烟生产计划有偿调整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宁财(税)发[2001]827号
颁布时间:2001-09-19
2001年9月19日 宁财(税)发[2001]827号 各地、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际间卷烟生产计划有偿调整有关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际间卷烟生产计划有偿调整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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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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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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