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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1]45号
颁布时间:2001-03-28
2001年3月28日 宁地税发[2001]45号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 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方式改革后扣缴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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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版物和电影拷贝增值税及电影发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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