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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省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陕西地税〔2014〕4号颁布时间:2014-11-14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省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99号),涉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共有8项,其中:依据《10号公告》可由省地方税务局本级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4项;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仅由省地税局本级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4项。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范围
  本次公开目录属于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审批权限的审批事项。
  二、相关事项
  (一)除本公告列明的8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外,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将不再实施其他行政审批。
  (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收集并研究目录公布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接受社会各界对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763628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可由省地税局本级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仅由省地税局本级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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