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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6]250号颁布时间:2006-12-31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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