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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汉中市地税局部分基层单位行政编制的批复

陕地税函[2006]10号颁布时间:2006-01-20


汉中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对我市地税系统行政编制进行内部调整的请示》(汉地税发[2005]205号)收悉,根据省编办《关于汉中经济开发区地税、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机构设置的通知》(陕编办发[2003]121号)精神,汉中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人员编制控制在25人,由市地税局提出从系统行政编制中调整的意见,报省地税局核准并报省编办备案。”另据省地方税务局、省编办《关于2002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增加编制的通知》,为汉中市地税局增加行政编制1名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汉中市地税局以下基层单位行政编制调整核定如下:汉中市地税局汉台分局基层行政编制169名、南郑县地税局基层行政编制81名、勉县地税局基层行政编制67名、镇巴县地税局基层行政编制42名、略阳县地税局基层行政编制47名、宁强县地税局基层行政编制47名、留坝县地税局基层行政编制15名、佛坪县地税局基层行政编制11名、汉中市地税局稽查局基层行政编制38名、汉中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基层行政编制2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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