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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1999]181号颁布时间:1999-08-09

     1999年8月9日 陕地税发[1999]181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 收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3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请各地接到通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有关税务管理的衔接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税收征 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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