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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141号颁布时间:2000-06-30

     2000年6月30日 陕地税发[2000]141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 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 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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