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益方科技

退出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西省税收政策法规 > 正文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123号颁布时间:2000-06-07

     2000年6月7日 陕地税发[2000]123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 税发[2000]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2)

会员登录

修改密码

(请输入正确的登录名和密码,并填入新密码。如需帮助,
请致电:010-83687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