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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155号颁布时间:2000-07-19

     2000年7月19日 陕地税发[2000]155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0]466号)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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