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25日 陕国税函[2000]231号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确认西安开米胶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项目的请示》(市
国税发[2000]29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
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国税发[2000]063号)规定,西安开米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环保无磷液
体洗涤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中用于国产设备投资的部分可享受
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请按规定予以办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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