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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市地税发[2000]74号颁布时间:2000-03-30

     2000年3月30日 市地税发[2000]74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专项 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035号)转发给你们, 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专 项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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