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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国税发[1999]502号颁布时间:1999-12-30

     1999年12月30日 市国税发[1999]502号 市国税涉外分局、临潼分局、阎良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 通知(国税发[1999]71号)及省国税局的补充通知(陕国税发[1999] 30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 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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