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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地税发[2000]029号
颁布时间:2000-02-16
2000年2月16日 陕地税发[2000]029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就省农电局系统农村电网改造(以下称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通 知如下: 各地县农电局的农网改造工程,由独立核算单位进行施工的,按“建筑业”税目 征收营业税;由县农电局组织本局主业、三产人员及临时雇佣人员组成非独立核算的 施工队进行施工的,对施工队实际取得的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0.4KV农网改造工程,属进村进户工程,为减轻农民负担,对各县农电局的 0.4KV农网改造工程暂不征收营业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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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网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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