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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日期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7-04-10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2006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将于
2007年4月2日结束,请按《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日期的通知
》(国税办发[2007]27号)(附件1)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截止日受理申报工作的通知》(所便函[2007]022号)(附件2)要求,做好受理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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